农地改革开启多策联动模式
2017年09月12日 来源: 新华网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和多个地区了解到,经中央批准,原定于今年年底结束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将延期至2018年底。而为了实现多项改革联动,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等改革新试点也已启动。

  专家表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进入阶段性总结及开启下阶段试点的新时期,未来多项改革联动推进将成为主线,将改革措施提炼上升为制度性安排和长效化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将仍是改革要关注的核心问题。

  国土资源部近期围绕农村三项土地制度改革,连续在各地召开座谈会。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的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以来,一些试点地区探索形成的制度成果已经纳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近期,中央批准试点工作延期至2018年底,各地要将三项试点与相关改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全力把改革试点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而5日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则专门针对截至目前的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进行了总结。他表示,在缩小征地范围方面,各地普遍研究制定了《土地征收目录》,详细列举公益用地范围,不属于公共利益的,不得动用土地征收权;在规范征地程序方面,普遍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民主协商机制,探索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体优化征地程序;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面,一些地方研究制定了土地征收转用增值收益核算办法,为合理提高个人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提供依据。

  对于下一步征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曹卫星更是首次提出了“长效化机制”的说法。他指出,要在缩小征地范围方面重点探索认定办法,在规范征地程序方面重点确保农民知情权,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方面重点坚持公平合理补偿,在建立多元保障机制方面重点落实保障长远生计的途径。未来,要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措施,提炼上升为制度性安排和长效化机制,为修法工作提供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负责人在多个会议上均提出了要深入研究三项改革之间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加强统筹协调。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农村土地改革未来的主线将不再是单线探索,而是多改革联动推进,实现科学配置土地资源。

  这种趋势在各试点地区的具体工作安排中已经开始显现。以四川省郫都区为例,据该试点有关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他们所做的一项具体工作就是统筹土地入市和征地改革。一方面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一方面集成推进入市改革。该试点将整理复垦的480余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川菜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发展区使用,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为了实现多项改革联动,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些新改革试点也已启动。近期,北京、上海、成都等13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被批准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有专家表示,这项改革和已有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也存在很强的关联性,两者都旨在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并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国土部、住建部等两部委在改革方案中也特意提出,集体土地建租赁房试点,要注重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协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改革合力。

  一位业内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三块地”改革最大的难点在于打破现有的框架结构和一些限制性思维方式。“中央层面在制定宏观政策和改革方向的时候,是希望当前城乡二元的土地结构能够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更有效的资源配置。但是事实上,在落地执行过程中,部委之间、基层政府之间还有一些障碍有待进一步破除”。

  他告诉记者,“例如,从‘农地入市’的角度出发,人的城市化和土地的城市化不存在天然矛盾,而是应该有机结合起来”。在他看来,具有代表性的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进一步延期和扩围,是顺应市场化规律的举措。

  《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在安徽金寨县宅基地改革试点调研时了解到,当地通过将原有宅基地一部分复垦为耕地,耕地保有量增加后,通过土地指标“增减挂钩”可以调剂增加一部分建设用地的使用指标。再通过建设用地的出让收入返还补偿给退出宅基地的农民,既缓解了当地财政压力,也能保障农民的利益。

  金寨县副县长朱宽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金寨县将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显化土地级差收益,将改革试点政策与国家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探索宅基地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城范围有偿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