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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领域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法治为安全提供保障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8年04月17日 

  国家安全领域法律制度框架日趋完善法治意识执行能力显著提高
  法治为国家安全提供全方位有力保障
  □ 本报记者 赵丽
  □ 本报实习生 靳雪林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落实工作扎实推进。
  在国际关系学院国家安全与政府法治研究所所长毕雁英看来,当前国家安全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已经显著提升,有关国家安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反映了决策层将国家安全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实现国家安全法治化的坚定决心和努力。法治已经成为现代国家的立国之本,法治原则不仅在国家安全的理论中,也同时被国家安全领域的制定法所承认,在实践中也逐渐贯彻落实到日常执法活动中。
  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意义重大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看来,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安全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法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政权、主权、领土完整和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国家利益,是一国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莫纪宏说,因此,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就从源头上保证了依法办事,构筑起法治建设的制度基础。可以说,国家安全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石,“国家安全得不到维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想如期实现就会步履维艰、困难重重。为此,抓法治要从国家安全法治抓起”。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军事法研究所教授肖凤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一个国家所有的事情归结起来无非就是两个,安全和发展。“安全在国家所有工作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安全是一个目标,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就是为实现这个目标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如果没有法治保障,国家安全这个目标是很难实现的”。
  在毕雁英看来,近年来我国国家安全工作在走向法治化进程中的亮点体现在很多方面,包括对法治理念的重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组织机制的完善、法律体系的重构以及初步形成等。
  “最重要的亮点应当属于国家安全工作中对法治观念的认识和重视。在法治中国的整体架构中,国家安全是国家法治建设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领域。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如何在愈来愈复杂的国际局势中更加科学地维护国家安全,通过法律制度确保基石的稳定、公民的合法权益、社会的有序发展以及执法的良好效果,成为国家安全工作的目标。”毕雁英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推进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努力,最重要的标志是成立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通过构建一个稳定的制度化的框架,将有限的资源整合起来,更加全面、灵活、创新地解决我国所面临的国家安全的挑战是法治化的优势。法治国家的发展目标、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建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国家安全战略纲要》的制定、确立全面系统的反恐怖工作体制机制等工作,为重新设计和调整国家领域的法律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也为新的国家安全法出台积累了有益经验。”毕雁英说。
  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框架确立
  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了国家情报法和核安全法,伴随这两部国家安全领域重要法律的出台,加上此前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制度框架日趋完善。
  毕雁英对记者说,我国迄今有190多部法律法规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其中数十部主要规范国家安全问题,内容涵盖国家安全各领域。国家安全法以及随后颁布实施的几部专门性国家安全法律规范,标志着我国已初步搭建起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总体框架,正式确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框架。
  “尽管这个法律框架还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但是我们已经可以初步概括出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框架的基本模式,即基本法与单行法并立,以一个基本法为核心、以重点单行法为支撑、以多领域制度规范来落实、同步发展的立法体系。”毕雁英说,“这些法律的颁行填补了我国在国家安全领域缺少综合性法律规范的漏洞,确立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措施,成为相关国家安全机构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全社会成员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准则,细化了国家安全领域工作的执法依据和监督措施。”
  “从法律体系上讲,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领域的母法,出台后对于我国的国家安全法治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在国家安全法出台后的3年,在它的统领之下,国家又有很多相关的法律相继出台,比如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肖凤城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国家安全法出台后,使得人们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有了一种思想认识,“国家安全不再是一个狭义的安全,不仅仅是国土安全、军事安全,它是更广泛的安全,是以人民安全为中心,包括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等诸多方面,是一个总体的国家安全观”。
  对于国家安全法在国家安全法律框架中的地位,莫纪宏总结说,国家安全法是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立法工作的综合性法律,同时为制定其他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提供基础支撑,有利于形成与维护国家安全需要相适应,立足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点,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更重要的是,国家安全法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立规定制,是维护国家安全领域的最重要的基础性法律。”莫纪宏说。
  在肖凤城看来,近年来关于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一直在推进,“这两年可以说有了一个相对的中心,就是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作为目前国家安全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抓手,网络安全法出台后对网络安全工作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促进、推动和保障作用”。
  不过,肖凤城也提到,国家安全的法治工作,不仅仅是一个立法工作,还包括法律的实施、监督、保障等方面。“这些工作也在相应推进,其中以网络安全法的表现尤为明显。网络安全法出台后,相关领域都跟着出台了一些法规、规章来保障网络安全法的实施,这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执行能力保障措施同步协调
  在肖凤城看来,近年来相继出台的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实现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诸多“零的突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得到充分贯彻实施的法律,才会与社会生活融为一体,在与现实生活的积极互动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从立法到执法再到守法,需要更加精细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不懈地推进国家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这方面的工作范围非常广、工作量非常大。按照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安全的具体领域涉及十几个方面,每个方面都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肖凤城说,“比如说粮食安全,这方面也需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保障工作。生态安全也是如此,我们需要青山绿水,需要保障子孙后代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方面是国家安全的一个组成部分,需要做的工作也非常多。”
  毕雁英认为,由于国家安全涉及的问题众多,规制事项和社会关系十分复杂。凭借几部法律解决所有问题,一举实现维护国家安全的目标,殊为不易。所以,在法律规范颁行之后,既需要不断地细修和补充,也需要强而有效的执行。
  对此,肖凤城的意见是,根据法治自身的基本规律,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制度,要做好立法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形成一个从母法到子法以及更进一步的法律法规的体系;二是实施,要有很多的操作办法、操作规程、实施细则、操作程序,使立法上的要求能够得到具体的落实;三是监督,要有监督机关、监督的措施、法律责任;最后是保障,要有相应的经费投入、教育配套,还要有辅助的工作人员服务队伍。
  “加强国家安全法律规范的执行效力,还需注意提升作为适用法律规范的主体‘人’的意识。随着人们对国家安全法律制度重要性认识的加深,作为执法者和守法者都需要更多地学习和使用这些法律规则,在实践中探索有效的落实机制,让国家安全法律规则在现实生活中‘活’起来。在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司法机关要合理适用专门的国家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规范和支柱性法律规范审理案件。”毕雁英说,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推动法治发展的有效路径,发展和落实国家安全法治工作,一方面应当加大研究力度,鼓励建立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基地等专门研究机构,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当对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工作给予更多的扶持。
  毕雁英对记者说,我国国家安全工作法治意识、制度规范、执法能力以及各项保障均有显著进步。从法治发展历程的视角看,保障国家安全的法治之车已经驶入了发展的高速路,“法治之车的四轮应当均衡发展、同步前进,仅有制度规范的完善还不足以保障车辆平稳快速前进。只有法治意识、执行能力与效果、相关的各项保障措施都能够保持同步协调,才能使国家安全的法治建设更好地执行和实现国家安全战略方针和总体部署,为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保障,走出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 结束语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国家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国家不安全,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隐蔽战线上的于无声处听惊雷,也是需要每个公民发力的“人民战争”。国家安全法专门规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就是为了让每个公民都认识到自己应担负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应贡献维护国家安全的力量。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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