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召开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部署会
- 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近日,司法部召开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部署会,通报审计情况,部署整改工作。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主持会议并讲话,提出整改要求。驻部纪检组、审计署政法审计局、巡视办、部机关有关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计财装备司司长孟宪军首先通报并简要分析了司法部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17年度司法部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2017年度审计共提出了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其他主要问题和需要相关部门研究的问题。审计署政法审计局局长李秀才提出,下一步要与司法部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赵大程在讲话中就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审计问题整改的重要性。落实审计责任、加快审计整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司法部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支出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专题研究一次审计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向计财装备司送交整改情况。
二是要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限期整改。各单位要按照审计署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于6月15日前将报分管部领导同意的书面整改报告送计财装备司。
三是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各单位要增强法治意识,打牢依法理财思想基础,把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作为铁律,不能违背,不能忽略,不能变通;要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加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防止资金沉淀,计财装备司可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结转资金规模控制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对督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约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可收回当年结转结余资金或减少下一年度预算;要规范公务用车和固定资产管理,加强资金账户管理,按规定做好非税收入上缴和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各单位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适应机构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的新要求,着力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方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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